摘要
一、会计局试点的情况1988年3月12日,湖北省老河口市在财政部、湖北省财政厅和老河口市市委、市政府的关怀支持下,率先成立了我国第一家县(市)级会计局。截止1991年底,全国相继有5个省、自治区先后建立了23个地(市)、县(市)级会计局。其中襄樊市、南阳市会计局为地(市)级会计局,相当于副县级;其余21家会计局均为县(市)级会计局,相当于副乡级。会计局在同级财政部门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其职责有: 1、管理会计人员。包括组织会计人员进行政治、职业道德教育;举办各种形式的培训班,做好会计人员技术资格认定工作;处理打击报复会计人员的案件,保护会计人员的合法权益;举办各种会计学术交流活动;负责对本地区会计人员进行表彰奖励;促进会计人才的合理流动等。2、管理会计法规制度。包括宣传贯彻实施《会计法》及其配套法规;负责制定地方性会计制度;检查各单位会计制度的执行情况。3、管理会计事务。包括发动会计人员积极参与企业的生产经营决策,组织进行《会计证》的考试和发放工作;负责颁发会计人员荣誉证书;监督和检查会计业务档案管理。
出处
《财会月刊(合订本)》
1992年第11期8-9,共2页
Finance and Accounting Monthl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