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公私合作制(PPP)的推广过程中,公共部门注重公共服务的提供,私营部门注重投资回报的取得,双方利益价值取向不同容易引发冲突,具体包括公共部门与私营部门之间的冲突,公权力与私权利之间的冲突以及社会公共利益与公私部门之间的冲突等。通过理性分析进而发现,公私部门合作目标不一致,多重契约下公共部门的多重角色以及公众参与缺失导致公共利益受损等是冲突存在的原因。积极寻找公私部门冲突协调对策是当务之急。这就需要立足经济法社会责任本位的理念、坚持公私部门平衡协调的原则、建立责权利相统一的风险承担机制以及完善法制体系的建设。
出处
《现代管理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6年第2期81-83,共3页
Modern Management Science
基金
河北省教育厅项目“创新中小企业融资的法律制度”(项目号:SZ2010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