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为进一步掌握我国残疾人的数量、结构、地区分布、致残原因及生活状况等方面的最新实际情况,经国务院批准,定于2006年至2007年开展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的通知》(国办发〔2004〕73号),为切实做好本市区域范围内残疾人抽样调查工作,经市政府同意。
出处
《北京市人民政府公报》
2005年第14期11-12,共2页
Gazette of the People's Government of Beijing Municipali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