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京建法[2017]3号各有关单位:为促进本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自本通知发布次日起,商品住房销售和居民家庭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执行以下规定:一、企业购买的商品住房再次上市交易,需满3年及以上,若其交易对象为个人,按照本市限购政策执行。二、居民家庭名下在本市无住房且无商业性住房贷款记录、公积金住房贷款记录的,购买普通自住房的执行现行首套房政策。
出处
《北京市人民政府公报》
2017年第19期23-24,共2页
Gazette of the People's Government of Beijing Municipali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