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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课程实施过程中教育督导于教学实践中的指导作用之探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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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新课程倡导全人的教育,即把学生培养成全面发展的人。教育督导于教学实践中的指导职能应为:第一,督导人员要指导、帮助教师转变教育思想,检查教师是否真正明确了新课程所倡导的教育理念,即以学生为主体。第二,督导人员对教师教学工作进行具体的指导,帮助教师提高课堂教学质量,促进教师专业发展。第三,督学与教师评价相结合。第四,作好教师的继续教育工作。
机构地区 沈阳师范大学
出处 《太原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05年第1期81-82,共2页 Journal of Taiyuan City Vocational Colle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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