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疑罪从无的价值取向是"宁纵勿枉",这在一定程度上导致对被告人与被害人权益保护的失衡,其司法适用的背后存在不容忽视的社会隐忧。疑罪案件的被害方不仅经济损失未能得到有效补偿,而且还可能遭受"二次被害",其身心损害更加难以修复。在刑事法体系内提升"被害"地位,有助于弥补实体正义、报应正义的缺失,也有助于恢复性正义的实现。基于为被害人权益提供充分救济的目的,应该完善以被害人诉权保护为核心的法律运行机制。
出处
《江西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6年第1期150-154,共5页
Jiangxi Social Sciences
基金
2015年"辽宁省高等学校优秀科技人才支持计划"项目(WR2015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