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检察机关量刑建议权也称求刑权,是刑事公诉权的有机组成部分,其存在有合理性,各国法律都不同程度地对此作了规定。我国法律没有明确授予检察机关以量刑建议权,但各地检察机关进行了大量的司法实践,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也存在一些问题,需要从法律明确授予、明确行使量刑建议权的主体和案件范围、提出量刑建议的时间、方式和内容等方面进行立法完善。
出处
《湖北行政学院学报》
2016年第1期65-69,共5页
Journal of Hubei Administration Institute
基金
湖北省人民检察院2014年度重点项目"跨行政区划司法管辖制度研究"(项目编号:HJ2014A02)的阶段性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