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醉驾"的入刑、劳教制度的废除,轻微刑事案件显著增多,司法机关案多人少的矛盾进一步加剧。虽然2012年《刑事诉讼法》大大扩大了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但程序仍不够简化,不能完全适应实际需要。为缓解这一矛盾,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最高法、最高检在部分地区开展刑事案件速裁程序的试点工作。通过对试点区的速裁程序运行状况的考察,文章认为速裁程序实际运行不畅并分析了不畅的原因。在此基础上,文章有针对性地从五个方面提出了对策建议:(1)合理划定适用的案件范围;(2)适当放宽适用的条件;(3)落实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制度;(4)取消司法行政机关缓刑调查评估权;(5)有效衔接审前程序与速裁程序。
出处
《首都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6年第1期67-73,共7页
Journal of Capital Normal University:Social Science Ed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