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一般来说,在利益表达体系尚不健全的社会转型期,仅靠政府来化解社会矛盾、调控冲突,效果往往难如人意,因而需要引入另外的组织力量参与社会矛盾的化解。对我国现阶段来说,这另外的组织力量主要是社会组织。当前我国社会组织已通过邻里纠纷调解、弱势群体权益维护、政治参与、公益资源分配等方式在社会矛盾化解中发挥了一定的作用,但由于人力物力的不足和制度环境的缺陷,其作用未充分发挥。要充分发挥自身化解社会矛盾的作用,我国社会组织须多方争取公益资源,吸引并留住专业人才;而要更好地支持社会组织发挥这种作用,我国政府须更新管理理念,创新体制机制,改善社会组织生存和发展的制度环境。
出处
《理论探讨》
CSSCI
北大核心
2016年第2期158-162,共5页
Theoretical Investigation
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社会组织与政治稳定维护研究"(12CZZ021)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