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4年《预算法》新增规定,各级政府财政部门应当按年度编制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的政府综合财务报告,这是我国政府会计改革工作取得的新的进展。在这样的背景下,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作为政府预算的组成部分也适应改革环境的变化,在对会计确认基础的选择上是我们面临的一个重要选择。本文就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引入权责发生制的影响因素、必要性作了探讨,并提出了构建思路。
出处
《佳木斯大学社会科学学报》
2016年第1期71-74,共4页
Journal of Social Science of Jiamusi University
基金
2014年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国企红利征缴比例倍增目标下的国资预算支出民生化研究"(14AGL007)
2013年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民生财政导向下的固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结构和绩效评价研究"(13YJA63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