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食品安全强制责任保险制度被实务界和理论界给予了很高的期待。然而,通过对食强险制度进行合法性考察,发现其不仅因与《保险法》《食品安全法》等上位法相冲突而在形式合法性上存有疑问。食品安全强制责任保险制度存在不契合我国食品安全风险复杂形势,过度的强制性,缺乏可资借鉴的经验,保险制度本身的固有局限性等问题,不具有合法性基础。
出处
《内蒙古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6年第2期79-83,共5页
Inner Mongolia Social Sciences
基金
江苏省普通高校研究生创新项目"风险规制的正当程序研究"(编号:KYZZ15-03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