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探索建立行政公益诉讼制度是行政诉讼领域一场广泛而深刻的制度创新,需要着眼于具体问题的梳理与解决。要从诉前程序导入到诉讼程序,必须同时符合形式和实质要件,尤其是对实质要件要正确把握。要确认行政违法行为或不作为,必须推进行政管理职责的法律化,实现行政权力的清单化。要破解举证责任中的难题,需对各地的行政公益诉讼试点案件进行总结分析,提炼不同类型案件的举证要求和技巧。要关注行政公益诉讼时效的特殊性,把握诉前程序等对时效的影响。要加大对法院生效裁判和未生效裁判的监督,检察机关在行政公益诉讼中需明确法律监督者的定位。
出处
《人民检察》
北大核心
2016年第10期6-10,共5页
People's Procuratorial Semimonthl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