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制度结构的本质差异决定了不同的合作结果。在全球治理面临制度困境的情况下,"软法之治"的兴起,弥补了硬法在全球治理中的不足。一方面,国家为了避免高昂的缔约成本与主权成本,将软法作为实践中新的制度选择;另一方面,从国内政治的角度看,选民权力分配,国内政治制度以及领导人的个人因素亦会对国际合作中的软法选择产生重大影响。
出处
《暨南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6年第5期120-128,共9页
Jinan Journal(Philosophy and Social Scien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