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一般而言,课程设计主体、课程实施主体以及课程评价主体是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中的三类关键主体,三者利益追求有所不同:课程设计主体重视教育规律,追求教育理想;课程实施主体寻求实际价值,承担社会使命;课程评价主体回应社会关切,促进教育公平。作为"经济人",三大主体间不可避免地形成利益博弈。课程设计主体与课程实施主体间形成委托代理博弈,极易引发"逆向选择",改变当前的激励机制不失为有效方式;课程实施主体与课程评价主体间存在主从博弈,避免博弈困境关键在于调整利益结构;课程设计主体与课程评价主体间类似"囚徒困境",设计恰切的制度是改变双方博弈结构,走出困境实现共赢的有效措施。
出处
《中国教育学刊》
CSSCI
北大核心
2016年第7期6-11,共6页
Journal of The Chinese Society of Educ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