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司法责任制与独立审判是本轮司法改革的两项重要改革理念。独立审判不仅是实现司法公正的前提,也是落实司法责任制的保障。立基于基层司法场域,独立审判呈现出以法律话语的政治口号化、法律活动的政治响应性、大事化小的摆平维稳逻辑、政治人的形象期待为基本特征的政治逻辑;以法律活动的社会回应性、舆论媒体监督的民粹化、小事闹大的刁民逻辑、社会人的形象期待为基本特征的社会逻辑;以法治思维与法治方式的张扬、法律活动的行政执行性、维稳时代的维权逻辑、法律人的形象期待为基本特征的法治逻辑。独立审判的政治逻辑、社会逻辑与法治逻辑之间纠结、交织、冲突构成了基层法院独立审判的现实困境。唯有在理念层面上凝聚独立审判的法治共识,在制度层面上建立独立进行审判的制度机制,在技术层面上建构独立审判的技术体系,才能克服独立审判的现实困境,进而实现落实司法责任、确保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的司改目标。
出处
《知与行》
2016年第7期43-48,共6页
Cognition and Practi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