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互联网和大数据等现代科技的迅猛发展使得人们的隐私、个人信息的保护遭遇前所未有的挑战,社会公众以及学术界随之产生了"被遗忘"的法律权利要求。但是,在对被遗忘权进行权利的合法性和合理性分析之后发现,其既非隐私权在现代社会中的新的表现形式,也不能成为一项独立的公法权利。因此,不能将其作为一项法律上的权利看待。
出处
《广西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6年第7期101-105,共5页
Social Sciences in Guangxi
基金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基金项目(14YJC820051)
桂林电子科技大学环境资源法学创新团队支持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