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的比较台州市椒江区实施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前后末梢水合格率、出厂水合格率和项次合格率。方法分别于2009—2010年和2013—2014年对椒江区生活饮用水水质情况进行监测,采样及检测参照GB/T5750—2006《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要求进行;检测结果根据GB 5749—2006《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进行评价。结果工程前后检测水样合格率由53.45%上升至94.83%(P<0.01),末梢水合格率由55.56%上升至95.42%(P<0.01),工程后浑浊度、氯化物、色度、铁、游离余氯、细菌总数及总大肠菌群合格率均高于工程前(P<0.01);出厂水合格率由47.13%上升至90.48%(P<0.01),工程后氯化物合格率高于工程前(P<0.05)。结论椒江区实施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前后水质改善明显,生活饮用水合格率明显提高。
出处
《预防医学》
2016年第10期1052-1054,共3页
CHINA PREVENTIVE MEDICINE JOURN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