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老子》《庄子》及《管子》稷下道家在论述人性善、恶方面,属于同一类型。《老子》《庄子》以"道""德"为人性,认为世俗的善、恶不但不是人性,而且伤性害命,因此主张性超善恶论。《管子》稷下道家一方面继承了《老子》《庄子》以"道""德"为人性的思路,另一方面又发展和完善了它们的人性论思想,认为义、礼、法由"道""德"所生,是"道""德"在人道的表现,因此它与《老子》《庄子》一样,都主张人性超越世俗的善恶,或称之人性纯善论。
出处
《管子学刊》
CSSCI
2016年第3期5-11,共7页
GuanZi Journal
基金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管子学史"(项目编号:12BZX037)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