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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好党内法规两个基本功能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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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特征,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根本保障。因此,党内法规承载的功能不仅仅是全面从严治党,也直接促进、服务于全面依法治国。一方面,党的先进治理经验和智慧应该及时总结为党内法规,并为国家立法提供有益的借鉴与启示,实现向国家立法的有效转化;另一方面,党内法规体系建设也可以积极吸收国家法律体系在立法理念、立法技术、立法程序方面的先进智慧,统筹思考党内建设与国家建设,寻找到从严治党与依法治国的内在转化规律,可以探索党的机构进行宪法监督的途径,也可以探索党的法制工作部门与国家立法机构协同制定法律的机制,实现党内法规更加全面丰富功能。
作者 王旭
出处 《民主与法制》 2016年第38期9-9,共1页 DEMOCRACY AND LEGAL SYSTE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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