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年来,C2C网络交易发展迅猛,然而目前我国尚未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对C2C网络交易征税,税收征缴存在盲区。本文分析对C2C网络交易税收征管的必要性,指出目前C2C网络交易税收征管方面存在纳税主体、征税对象、计税依据等多项税制要素难以确定的困境,并构建包括建立适应C2C网络交易的税务登记制度、启用电子发票等针对C2C网络交易税收征管制度的创新措施。
出处
《财会通讯(中)》
北大核心
2016年第11期121-123,共3页
Communication of Finance and Account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