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两办:建立四级河长体系省级主要领导任总河长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中办、国办日前印发了《关干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耍求建立省、市、县、乡四级河长体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由党委或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总河长,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内主耍河湖由省级负责同志担任河长,各河湖所在市、县、乡均分级分段由同级负责同志担任河长。各级河长负责组织领导相应河湖的管理和保护工作,牵头组织对侵占河道等突出问题依法进行清理褴治,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对跨行政区域的河湖明晰管理责任时相关部门和下一级河长履职情况进行督导强化激励问责。
出处 《节能与环保》 2017年第1期8-8,共1页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