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研究构建了矿区地表水环境损害评估的基本框架,明确了环境损害评估方法的优先序,并通过矿区典型案例对评估体系进行验证,分析了评估结论对于贴现率、贴现基准年等参数的敏感性。结论如下:矿区地表水环境损害可以分为水资源损害与水生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损害两部分。由于重金属污染造成的水资源损害具有持久性,采用人工修复措施难以将其恢复至基线水平,且难以找到质量可比、价值可比的水资源进行补偿性修复,因此适于采用纯货币化的环境价值评估方法来量化损害。对于矿区地表水水生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的损害,若可以找到与被损害水域具有相似生境而且没有被重金属污染的水域,可以通过补偿性修复措施提升水生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则优先采用等值分析法进行损害评估。通过敏感性分析,研究认为使用等值分析法时,采用较高的贴现率更能体现受损环境的价值。另外若采用等值分析法评估环境损害,建议采取将恢复方案纳入地方发展规划、建立修复监督实施机制和责任机制等方式,确保受损环境的恢复行动真正落实。
出处
《环境保护》
CSSCI
2016年第24期62-68,共7页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基金
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9154036)
中国农业科学院创新工程一带一路研究专题(CAAS-ASTIP-IAED-2016-06)
环保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突发水环境污染事件环境污染损害鉴定评估技术研究"(2013090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