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道德有义务的道德和超义务的道德之分。义务的道德是个体必须履行的道德方面的责任,不履行必会遭到谴责;超义务的道德则是个体根据情境作出的高尚选择,不履行可以得到理解或谅解。在学校德育中,以义务的道德为起点进入超义务的道德,不仅是可能的而且是必要的,其切合德性伦理学的指向,符合儿童道德判断发展的规律,也适合现代社会的价值追求。走向超义务道德的教育路径在于:在完整的道德叙事情节中理性地传递道德美德,在冲突的道德情境中促进个体道德判断的发展,在道德实践中确保超义务道德的德性追求。
出处
《中国教育学刊》
CSSCI
北大核心
2017年第2期89-94,共6页
Journal of The Chinese Society of Education
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学一般课题"当代中国学校变革实践的正当性研究"(项目编号:BHA160097)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