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第三方涉税信息披露义务的履行有利于解决征纳双方信息不对称问题,从而提高税源监控效率、遏制逃税骗税等违法行为。但同时,金融机构对客户负有的保密义务,会限制其向税务机关披露涉税信息,制约税务征管活动开展。如何在第三方主体的两种义务之间寻求平衡,解决好纳税人的隐私权利和国家征税权力之间的利益冲突,明确各方行为的法律界限,以期构建一个平衡协调、权责清晰的涉税信息共享机制,是我国税收制度改革应有的题中之义。
出处
《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17年第1期61-64,共4页
Journal of Heilongjiang Administrative Cadre College of Politics and 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