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社区公共服务的提供是基层公共组织最基本的也是最重要的职能。在"两级政府,三级管理"或者说适度扩大街道办事处权限的城市管理体制下,街道办事处这一组织层级不仅需要完成上级政府交办的事项,还要和社区组织一道协调处理好基层存在的公共事务和提供公共服务。社区居委会自治组织更是和小区居民沟通最多的部门,提高社区自治组织的自我管理能力、自我服务能力的建设,使社区自治组织真正站在居民需求的角度去思考,尽可能满足居民公共服务需要,是推动社区组织和谐发展的重要阀门。
出处
《四川行政学院学报》
2017年第2期5-11,共7页
Journal of Sichuan Administration Institute
基金
国家社科青年基金项目(项目编号:12CZZ0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