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的教学设计中运用个性课堂的原理,首先,依据个性课堂的知识境域性的要求,实现教材体系向教学体系的转化;其次,依据个性课堂的学生主动建构的要求,运用以事论理法、悖论预设法、社会事件分析法等生成性教学方法;第三,依据个性课堂的学习动态生成性的要求,形成促进过程性考核的评价体系。
出处
《学校党建与思想教育》
CSSCI
北大核心
2017年第5期45-47,共3页
The Party Building and Ideological Education in Schools
基金
2016年浙江省高校课堂教学改革项目(KG20160668)
2017年全国交通运输职业教育科研项目(思想政治理论课专项)(2017SZ12)
2015年校级教育教学改革项目(JG2015-30)的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