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为对"独狼"恐怖分子画像,可将"独狼"恐怖主义原则上定义为一人独立实施的暴力犯罪。从其激进化过程看,"独狼"恐怖主义可分为基于"自我封闭"和基于"个人怨恨"两种不同的形态及其理论。这两种激进化过程理论具有明显的共同点和差异点,后者提出的"个人怨恨和政治怨恨产生—同情极端组织或支持者—获得他人帮助或被煽动者激励—表明恐袭意图—激发事件—实施恐怖袭击"的个人激进理论更能指导我国的反恐实践。针对"独狼"恐怖主义激进化的特点和行为特征,我国应重点做好网络监控和大数据挖掘技术的应用、社区警务的线索排查、重点人员服务管理、危险物品管理和重点目标防范四个方面的工作,全面预防"独狼"恐怖主义行为的发生。
出处
《山东警察学院学报》
北大核心
2017年第2期105-112,共8页
Journal of Shandong Police College
基金
广西壮族自治区法学会2015年法学研究课题"广西反恐对策研究"[课题编号:GFKT(2015)A05]的阶段性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