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社会矛盾化解工作是民族地区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战略的重要场域,是民族地区推动和谐社会、小康社会建设的重要举措,理所应当受到高度重视与全力落实。然而,由于各种主客观原因,当前民族地区社会矛盾化解工作还存在诸多不足,与全面依法治国的要求还有一些不相符合的地方。有鉴于此,民族地区应该主动适应全面依法治国的新常态,加快推进各个行业、各个领域以及城乡社会矛盾化解各个环节、各个要素的法制化、法治化、协同化,突出社会矛盾化解的法治特色、民族特色、地方特色,不断增强社会矛盾化解的针对性与有效性,以便更好地服务法治中国与和谐社会的建设。
出处
《黑龙江社会科学》
2017年第3期34-39,共6页
Social Sciences in Heilongjiang
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西部项目"国家治理视域下西部边疆地区社会矛盾的化解机制研究"(16XZZ004)
国家民委民族问题研究一般项目"巩固民族团结实现民族复兴的社区文化协同发展路径研究"(2015-GM-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