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6年我国非讼程序在理论研究与司法实践上都有长足的发展。但理论研究中仍然存在着研究方法相对单一、基础理论供给不足、没有重视程序的体系性等问题;司法实践上,存在着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推进中忽视审判作用的倾向、重视纠纷解决但忽视纠纷预防、重视机构或者人员的分离但忽略程序分立等问题。理论研究中的问题应当通过强化基础理论研究与比较法研究的方法予以矫正;司法实践中关于非讼程序改革应当注重构筑独立的、自足的、具有自身体系性且不同于诉讼程序特点的程序。
出处
《当代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7年第4期152-160,共9页
Contemporary Law Review
基金
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非讼程序研究"(14FXX007)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