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中国交通基础设施供给矛盾主要表现为社会经济发展初期的供给不足,以及后期的供需错配。公私合作能很好地解决单一供给主体供给低效导致的供给不足问题,但无法解决行业性行政垄断带来的供需错配问题。应通过当前正在进行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打破地方政府对交通基础设施的行业性行政垄断,从而重新激活交通基础设施领域的公私合作制。为此,要政府简政放权,减少行政干预,深化国企改革,完善有关公私合作的法规,建立违约担保基金和监管机制。
出处
《云南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7年第4期64-69,共6页
Social Sciences in Yunn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