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采用文献资料、对比分析等方法,结合我国残疾人健身体育参与立法情况,对美、英、日3国残疾人健身体育参与立法保护的现状进行分析,对比立法保护的定位、要点、援助等方面,建议:(1)厘清立法重点,减少重复干扰;(2)提升立法信度,保障合法权益;(3)完善救济机制,提高执法效率。旨在为我国残疾人健身体育参与立法保护,以及残疾人群众体育发展提供参考。
出处
《贵州体育科技》
2017年第2期9-12,共4页
Guizhou Sports Science and Technology
基金
2015年国家体育总局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助(项目编号:2232SS15119)
新疆普通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项目(项目编号:XJEDU040614C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