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前我国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尚处于起步阶段,对互联网金融风险的监管还存在很多空白。互联网金融除具有传统金融的风险外,还面临互联网本身所带来的风险,这也增加了监管的难度。可从监管标准、监管主体、风险预警及监管评估等方面完善互联网金融监管的对策措施。
出处
《财会月刊(中)》
北大核心
2017年第8期41-45,共5页
finance and accounting monthly
基金
河南省科技厅2017软科学项目"互联网金融风险及控制机制研究--以P2P模式为例"(项目编号:1724004105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