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中央连续发文提出"三权分置"(2)问题,以期通过充分发挥"三权"的各自功能和整体效用,实现土地资源的最有效配置。近年来,农村集体所有制弱化,探索其实现形式势在必行。坚持底线原则,服务国家发展的同时,维护农民权益;探索集体所有制的新的实现形式,如土地股份合作制和集体企业中员工持股制度(具有马克思"重建个人所有制"趋向),激发农民的内生动力,让农民真正获得收益;避免权资勾结,在强势面前保护农民这一弱势群体。
出处
《农业经济》
北大核心
2017年第8期31-33,共3页
基金
河北省社会科学基金2017年度项目<市场经济视域下农业供给侧改革:历史镜鉴
生成逻辑与困境破解>的阶段性成果
项目批准号:HB17MK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