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的观察不同水平的6 h与24 h甲状腺摄^(131)碘率比值(以下简称6/24 h摄碘比值)Graves病患者^(131)碘治疗的效果。方法选择229例拟行^(131)碘治疗的Graves病患者,采用甲状腺功能测定仪分别在服碘后3、6、24 h测量本底计数、标准源计数及甲状腺部位的放射性计数,计算各时点的甲状腺摄^(131)碘率,计算6/24 h摄碘比值。按照经典公式法计算^(131)碘治疗剂量,进行治疗量放射性^(131)碘治疗。治疗后随访12个月以上,比较不同甲状腺6/24 h摄碘比值患者的^(131)碘治疗效果。结果 6/24 h摄碘比值≤0.8者71例、>0.8~1者118例、>1者40例,其治愈率分别为60.6%(43/71)、77.1%(91/118)、37.5%(15/40)。6/24 h摄碘比值≤0.8者治愈率高于≤0.8和>1者(P均<0.05),≤0.8者治愈率高于>1者(P<0.05)。结论 6/24 h摄碘比值为>0.8~1时,^(131)碘治疗Graves病患者的治愈率最高;6/24 h摄碘比值是^(131)碘治疗Graves病时需要参考的重要指标。
出处
《山东医药》
CAS
北大核心
2017年第30期43-45,共3页
Shandong Medical Journal
基金
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安全科技项目计划基金资助项目(ZC2015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