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供给侧改革背景下,为给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流转提供理论参考,研究宅基地供给侧改革问题正当其时。在政府主导的框架下,立足于宅基地的稳定性和时代性两大特性,逐渐破除政府单一化供应主体局面,基于自愿的前提下,允许农民将符合一定条件的宅基地使用权对外流转,将农民宅基地使用权变现成为财产权益,提升宅基地配置利用效率。为确保重大改革要于法有据,基于社会保障角度,制定《农村宅基地管理法》,在以下3个方面展开分析:深化农村宅基地管理体系创新;坚守制定宅基地相关法律法规的四点原则;妥善解决与农民权益密切相关的社会保障问题。
出处
《江苏农业科学》
北大核心
2017年第15期306-310,共5页
Jiangsu Agricultural Sciences
基金
新疆高校人文社科重点基地重点项目(编号:XJEDU915B01)
新疆财经大学校级博士启动基金项目(编号:2014BS009)
新疆财经大学新疆百丰天圆律师事务所产学研联合培养研究生基地规划项目(编号:XJUFECXY2016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