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医学工作者开始对低视力一词的描述,可追溯到20世纪60年代。1973年,WHO严格界定了盲与低视力的诊断与分级标准。1992年,各国专家聚集曼谷参加以"低视力处理"为主题的国际研讨会,并为进一步促进低视力康复与保健工作的顺利开展,将低视力的定义修订完善为患者即使经过治疗或标准屈光矫正后仍存在功能性损害,视力〈6/18(0.3)光感,或视野半径〈10度,但仍可或具备潜力应用视力去完成或准备各项工作。
出处
《河北医学》
CAS
2017年第9期1560-1562,共3页
Hebei Medicin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