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实行进入员额的检察机关领导干部直接办理案件制度,是落实新一轮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是实现"谁办案、谁决定、谁负责"的检察办案责任制措施。囿于担任领导干部的检察官身份职责复合性和传统审批办案方式影响,司法实践中推行检察机关领导干部直接办案制度存在一定困难和制约,应进一步厘清检察机关领导干部直接办案制度理论难点与现实困境,找准症结化解难题,并建立相应配套保障为其实际推行提供路径。
出处
《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17年第5期133-136,共4页
Journal of Heilongjiang Administrative Cadre College of Politics and 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