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逐步改革或取消药品加成政策"的要求[1],取消药品加成改革在我国全面展开,药房从盈利部门变为成本部门,补偿机制尚不能弥补药品利润,为减少医院支出,全国部分地区开始探索医院药房托管改革。是否可以将药房托管作为应对取消药品加成的一种补偿形式,在中国医院协会的一项调查中,认可药房托管的占16.9%,否定的占42.5%,其他人未明确表态[2]。
出处
《临床合理用药杂志》
2017年第28期170-171,共2页
Chinese Journal of Clinical Rational Drug U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