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香港境内的国家安全立法至今未完成的关键原因在于香港社会对其存在分歧、顾忌和误解,香港社会的诸多社会关切尚未得到妥善的回应与解决。香港国家安全立法中的社会关切可以从继受性、自治性和竞合性三个维度来考察。继受性层面从宏观背景总结了香港社会关切,自治性层面从微观制度上挖掘了香港社会关切,竞合性层面从法律冲突视角探析了香港社会关切。只有深入细致地研究上述社会关切,并对其作出适当阐释和回应,才可能最大限度地排除香港国家安全立法障碍,获得国家安全立法共识。
出处
《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7年第11期120-129,共10页
Law Science
基金
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推进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理论和实践创新研究"(14JZD003)
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香港立法会普选背景下的功能界别制度改造研究"(13AZZ015)的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