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文以企业并购事件为研究对象,从交易成本的视角,检验了我国上市公司所在地区非正式制度社会信任对并购交易主体价值创造能力的影响。实证研究发现:主并公司所在地区社会信任程度越高,越有助于并购交易主体之间通过信任与互惠降低机会主义和免费搭车行为,督促交易双方彼此的诚实守信合作行为,减少不确定性,最终促进并购合作行为的产生,提高并购价值创造能力。这种作用在民营企业和地区法律水平较低的地区作为更为显著。在对并购绩效的影响方面,法律制度和社会信任之间存在着替代关系。进一步研究发现,地区社会信任程度会减少主并企业选聘市场中介机构的行为,降低交易成本。本文揭示了非正式制度帮助主并公司通过地区信任水平降低信息不对称和交易成本,创造并购价值的可行性和重要性,研究结论不仅对理解转轨经济阶段我国资本市场并购行为提供了一种新的视角,而且丰富了非正式制度的研究领域。
出处
《管理世界》
CSSCI
北大核心
2017年第12期125-140,共16页
Journal of Management World
基金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并购中的信任创新机制研究(16BGL058)"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