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人民检察院组织法》是检察机关行使职权、开展工作所依据的基本法律,实施的近40年里发挥了重要作用,然而,随着司法体制改革的推进、诉讼法的修改完善及监察体制的改革,《人民检察院组织法》存在与实践脱节的现象,具有修改的必要性。本文在明确修法时所要遵循的原则基础上,从结构和内容两方面具体分析其存在的问题,重点分析了检察机构设置和检察职权配置的内容,提出了相应的修改和完善建议。
出处
《探求》
2017年第6期72-78,104,共8页
基金
2016-2017年度广东省检察机关省级检察理论研究课题"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的修改与完善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