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单位制解体之后,过去依赖单位科层结构支撑的单位党建模式失去部分效力。社会党建,是指中国共产党通过切实服务和理想信念引领流动性人口的政党活动。从党建对象、党建手段、党建目标来看,社会党建和单位党建存在明显差异。社会组织党建属于社会党建的范畴。推动社会党建的根本点就在于提升社会主体参与党建工作的动力。提升,既包括增强动力,也包括完善动力的合理性,由两方面构成。当前,社会组织从事党建的动力问题主要表现为"四重四轻"。"党建强"和"发展强"的双向辩证关系是解释社会组织从事党建动力问题的症结。解决这一问题,前提要从思想上帮助社会组织确立党建工作的合法性,关键要从机制上提升社会组织从事党建的积极性,根本要从党委组织部门的角色转型入手通过实际行动让社会组织感受到党建带来的效益。
出处
《中共南京市委党校学报》
2017年第6期28-33,共6页
Journal of Party School of Nanjing Municipal Committee of CPC
基金
2016年中共浙江省委党校青年教师学术促进会课题"建立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社会组织体制研究"(QCH201601)的部分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