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从法律规制角度研究当前我国农村居民消费行为有助于推进《循环经济促进法》、《美丽乡村建设指南》等相关法律执行,推进村规民约等配套制度落实。同时也能够从法律层面规范农村绿色产业发展,明晰其在投资、税收、补贴等方面政策,改善农村政治生态,转变农村居民消费观念,规范居民消费行为,构建农村安全消费环境,推进我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出处
《农业经济》
北大核心
2017年第12期142-144,共3页
基金
2016年度海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以法治构建海南国际旅游岛安全购物环境>项目编号:HNSK(zc)16-4
2016年度海口经济学院科研课题:项目编号:hjkz16-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