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律师辩护对于被告人合法权益的保障,以及程序正当价值的实现具有重要意义。律师辩护无效削弱了我国律师辩护制度的作用。通过对H省S市部分法院已决一审案件为研究样本,考察形式层面和实质层面的律师辩护无效;并进一步探析律师辩护无效的原因:职权主义思维主导下,其偏好的价值观念、不确定的规则带来的解释困境、刚性程序规则的柔性异化及相关评议、裁判规则的漏洞,导致了辩护的柔弱与无效。为此,裁判者应更新观念,转变思维,以类型化的思维构建案例指导制度,以实现庭审实质化为归宿,改进裁判程序性规则,强化裁判形成过程与结果控制,为律师有效辩护提供现实的程序保障,使公平、正义价值和"纸面上的法"落在实处。
出处
《社科纵横》
2018年第2期47-53,共7页
Social Sciences Revie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