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的研究呼吸系统功能评分对机械通气撤机时机的判断价值。方法按照标准选取2014年9月至2016年12月因各种原因导致的呼吸困难及呼吸衰竭而接受机械通气的患者120例,所有患者入院后均行呼吸系统功能评分,随机选取40例患者为A组,剩余的80名患者根据其呼吸系统功能评分分组,3~4分撤机的为B组,共42例,5~6分撤机的为C组,共38例。所有患者入院后均行常规对症治疗,且辅助机械通气治疗。B组患者选择呼吸系统功能评分为3~4分,C组患者选择呼吸系统功能评分为5~6分时,予以呼吸机撤除和唤醒患者处理,而A组患者根据传统方法撤机和拔管。结果 A组撤机总成功率97.5%,B组撤机总成功率100%;C组撤机总成功率94.7%;B组与A组、C组与A组间比较,各指标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C组直接撤机成功率、撤机总成功率均低于B组,而C组无创辅助撤机率和再插管率均高于B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与A组相比,B组机械通气时间明显缩短,B组、C组发生呼吸机相关性肺炎及肺部气压伤的概率明显低于A组,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P<0.05)。结论呼吸系统功能评分在3~4分时为临床最佳撤机时机,此时撤机成功率高,再插管率低,且并发症少,机械通气时程也短。
出处
《牡丹江医学院学报》
2018年第1期86-88,共3页
Journal of Mudanjiang Medical Universi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