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2年中国政府将农村居民收入贫困线调整为2300元,较上年大幅度地提升了80%,致使很多人认为我国贫困线的确定过于随意而缺乏科学性。文章对我国农村收入贫困线的现状进行了分析,提出了利用农村低收入群体CPI代替农村CPI调整贫困线,主张每隔一个周期根据新的膳食结构重新测度贫困线,并将之作为后续年份调整贫困线的依据。实证分析表明,农村CPI调整贫困线的方法低估了实际贫困线,2012年我国农村贫困线达到3876元,目前的贫困线标准仍然偏低。
出处
《市场论坛》
2018年第1期32-35,共4页
Market Forum
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城乡共享发展成果的统计测度研究>(项目编号:16ATJ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