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因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下,医方特殊干预权的行使对于保障患者的生命健康权益具有重要意义。然而在医疗实践中,由于立法的模糊,使得紧急情况下医方特殊干预权的适用存在着诸多困境,比如医方特殊干预权和患者知情同意权存在的矛盾、法律依据适用上的困境以及医疗机构的权益无法保障等。因此,为了让医方在紧急情况下能够敢于行使特殊干预权,最大限度地保护患者生命健康权益,而又避免医方因此无辜承担侵权责任,笔者认为有必要对紧急情况下医方特殊干预权的适用从法律上予以完善。
出处
《鄂州大学学报》
2018年第2期15-19,共5页
Journal of Ezhou Universi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