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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制定《关于汶川特大地震中有成员伤亡家庭再生育的决定》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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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近日,四川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汶川特大地震中有成员伤亡家庭再生育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对再生育作出了具体规定,但设置了非常严格的适用条件和程序,既有对孩子数量的要求,又有对孩子性别、孩次、病残程度、生育间隔期等多项限制性规定。
出处 《吉林人大》 2008年第8期29-29,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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