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当前,中国国有自然资源管理面临着一系列的监管问题,主要包括立法碎片化、目标差异化、生态缺位化。究其原因,自然资源类型划分不够科学,法律制度不尽完善,并且长期以来我们生态意识一直十分薄弱。建立一个完善的自然资源综合治理体系是解决自然资源监管的有效办法。这不仅仅需要完善政府机构的自然资源资产监管机制,充分行使自然资源部的职责,也需要市场参与部分自然资源管理,以及社会对自然资源管理状况进行监督,以充分利用自然资源,实现可持续的发展。
出处
《新东方》
2018年第2期57-62,共6页
The New Orient
基金
司法部国家法治与法学理论研究课题“生态修复市场化运作的法律保障研究”(16SFB5036)
海南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海南绿色崛起中的环境审判制度创新研究”(Hnky2017-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