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公民德性是人在与公共生活相关的审议与行动中,超越个人善、推进公共善的确定倾向。公民德性从树立法治观念、参与公共讨论、参与政治事务的方面塑造"好公民",为法治发展奠定基础,提供动力。中国已经处于法治转型的关键时刻,为了解决政府主导型模式带来的弊端,完成法治的正当性供给,需要发挥并培育公民德性。目前,中国公民德性的养成存在政治体制、法律制度、历史传统等方面的问题,我们需要立刻着手解决这些问题,为中国公民德性的养成提供更好的条件。
出处
《华东政法大学学报》
CSSCI
北大核心
2018年第3期83-92,共10页
Ecupl Journal